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“十佳学子”评选暂行办法
第一条 参评对象
凡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,政治素质高,思想道德好,无处分记录;学习认真刻苦,学习成绩在本专业10%或发展测评在本专业5%以内,且无重修重考记录;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较高,在同学中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的同学皆可参选。
第二条 评选条件
1.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;
2.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,大学三年级须通过英语四级,大学四年级须通过英语六级;
3.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科研文章;
4.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;
5.积极参加数学建模大赛、挑战杯、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等教学科研活动,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;
6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;
7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;
8.取得科技发明成果,获得国家专利;
9.获得教师资格证、导游资格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、土地估价师、注册测绘师等职业技能鉴定、资格证书,或者参加双学位学习或辅修专业学习;
10.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,如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抢险救灾、乐于助人、志愿服务等(附证明材料);
11.对院系或学校做出过重大或特殊贡献、在学生自我管理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(须有个人申请、辅导员推荐、团总支审核、党总支审批材料)。
第三条 评选程序
学院“十佳学子”每学年评选一次,满足评选条件其中两项及以上的学生方可申报。
1.学院布置“十佳学子”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;
2.申报人向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,包括院“十佳学子”申请表两份及相关证明、证书复印件等;
3.学院团总支组织申报材料初审,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;
4.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评选;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。
5.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时间为三天。
第四条 奖励办法
1.颁发“地理与旅游学院十佳学子”荣誉证书。
2.颁发“地理与旅游学院十佳学子”奖金。
第五条 其他奖项
为了培养我院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引导学生追求理想、勇于创新、敢于实践、努力进步,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院氛围,学院特别设立“贡献之星”、“体育之星”、“科创之星”、“艺术之星”、“志愿之星”五个单项奖和“活力之星”一个班级奖,评选时间及程序同上。